★网站公告:欢迎进入学生工作处办公系统!  
 
 
 
 
 
    学生工作处是院党委、行政的职能机构,在院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学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学院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订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3、负责对学生情况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学生思想动态及有关情况;
  4、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各系的学生工作;
  6、承办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