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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毕业生签约关键词
作者:admin 来自:学子家园 时间:2008-7-8

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须签订由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学校凭毕业生已签订的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各一份。签订时应当注意:就业协议的期限,改派成本、违约金、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
劳动合同: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责任;⑧双方签订的补充条款。
户口:
    来学校读书,户口从原籍签到学校,毕业后户口从学校迁出,《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不管到哪里,你要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
档案:
    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不可复制,因此一定要重视档案保管。
违约金:
    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元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的手续。解约流程:填写《解约就业协议申请表》,连同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意见,新单位接受意见,交学校审核同意后,下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试用期:
    2008年一月一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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