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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学子家园 时间:200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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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通知各系、部、处、室: 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现决定于2008年5月30日—2008年6月20日开展07-08学年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机构 1.班级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小组。各班采用选举或推荐等方式,产生2-3名学生代表,组成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的班级认证小组,负责班级认证工作。团支书任认证小组组长,辅导员或导师负责指导和审核班级认证小组提出的初步认定结果。 2.系级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认证中心。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教学的系领导、团总支书记、教学干事、辅导员、系学生会主席组成,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负责本系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审核认定结果。团总支书记任系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本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材料的汇总、抽查、复核各班认定小组提交的认定结果。 3.院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负责汇总各系提交的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院团委、学生处和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 二、认证项目计分办法 1.2007级学分制的学生2007—2008学年度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要严格按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2006级学生应参照2007级学生2007—2008学年度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进行学分认证。 2.院级竞赛类项目以正式表彰文件为依据,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的计分办法计算学分;由各部门组织开展的非竞赛类项目,由主办单位出示证明,报系部备案后,参照《细则》的计分办法计算学分。 3.系级项目由主办单位参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计分办法,上报院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批复。 4.学生社团项目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参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计分办法,上报院团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批复。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8个以上素质拓展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2学分、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学分、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2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1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学分,每个单项学分互不相抵,允许学生在每个单项上多修学分,只有达到每个单项学分的要求,方可毕业。 三、认证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个人如实填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认证小组提交《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班级认证。在辅导员或导师的指导下,各班认证小组对本班同学所申报的材料逐项进行核实。报请系认证中心批准后,召开班级认证会议,按照规定计分办法进行认证。认证结果于会后及时整理汇总,报送系认证中心。 3.系级认证。系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在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在班级认证小组工作的基础上,抽查、复核评分结果,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汇总,输入计算机贮存,以备查用。系领导小组审核和最终确定全系各班级认定结果,由系统一公示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备案。 4、院级认证。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在系认定结果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由院统一在学子家园网公示认定结果无异议后,即为认可素质拓展学分。 四、工作要求 1.认证时间:每年5月—6月。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是学分认证的基本依据,学生填写和申报要实事求是,态度要严肃认真。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系认定中心可适当扣其学分及取消奖学金及其他先进个人的评定。 3.为使考核和评定更准确,各系领导小组可按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自行制定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办法。 4.对于班、系认证组织中学生成员的学分认证工作,应采取“回避”办法,也可由辅导员、导师和系领导小组成员直接评定。 5.学生本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时,在公布后的2日内可以向系认证中心投诉,系认证中心要认真调查并给予答复。 6.各级认证组织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恂私情,对于有异议的问题应调查核实,任何人不得将评分情况细节向外露,造成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投诉举报和咨询受理电话:2823966、2315390。 7、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须在前四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素质拓展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五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系素质拓展中心审核,报院素质拓展中心同意后,在第五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8、对学分不足的学生实行预警,并由系认证中心督促学生参加下一年度的各项活动予以补齐学分,以后希望各系及时普查,对学分不足的学生及早发现,尽早督促学生补齐学分,学院鼓励学生多修素质拓展学分。 9、要建立学生素质拓展档案。档案袋内要求存放素质拓展认证凭证的原件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该工作工程浩大,希望各系提早开展档案的整理,请各学院素质拓展认证小组、各团支部仔细核对学生的素质拓展档案,尽量做得完善,以备学生及其他部门查询。 10、学生所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计入学生学籍管理档案,超出规定所修素质拓展8学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依据。评奖评优学生在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在班级排名的前50%的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在班级排名的前30%的学生中产生,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院级评奖评优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附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表》 附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度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汇总表》
团委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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