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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五•四”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自:学子家园 时间:2008-4-15

各系团总支、各活动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共青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更好的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团委在组织全院青年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五四”评先评优,以保持团员队伍在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同时在全院树立典型,掀起向先进学习高潮,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建设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热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的项目有:“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优秀志愿者”“先锋奖”。

二、参评条件
    1、个人奖项参评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敢于同错误思潮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出勤率高,无旷课现象,在校期间不及格科目在2门以内(包括2门),经补考无不及格现象;
   (3)在“四自教育”中能起到示范、感召的作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以集体利益为重,顾大局,甘于奉献,在学生中有威信;
   (4)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大学生守则》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2、集体奖项参评条件:
   (1)团组织建设按照长院团发[2005]3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2)内部管理及考核制度明确、团组织建设健全明确,富有活力,能按制度要求按时召开内部工作会议。
   (3)班子团结,务实,高效,能履行团委要求的职责,带动该组织全面活跃地开展工作。
   (4)与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关系协调,配合紧密。
   (5)工作成绩显著,活动开展卓有成效,活动主题明确,扎实有效,同时该组织在院级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6)有严格、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7)经费使用上无有效投诉、无问题,对于奖励经费能合理利用,无乱用记录。

三、评选办法
   (一)红旗团总支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各院(系)团总支,学生管理团总支、社团管理团总支、公寓管理团总支、护校队管理团总支、文体委管理团总支、膳管委团总支。
    2、评选标准:各团总支组织制度和机构健全,学生干部组织纪律性强,积极上进,能团结下属各团支部,合作融洽,并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能较好的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在院级活动中表现突出。
    3、在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期间举办过一次以上“团日”活动,并附说明材料及图片资料;本团总支无非团员(如有非团员,但该非团员已递交入团志愿书的除外)。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全院班级团支部。
    2、评选标准:
   (1)支部凝聚力强,机构健全,与班委会团结一致,合作密切;
   (2)在院、系级组织的活动中表现出色,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予的任务,具有一定班级特色;
   (3)在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期间举办过一次以上“团日”活动,并附说明材料及图片资料;
   (4)本团支部无非团员(如有非团员,但已递交入团志愿书的除外)。
   (5)团总支在本次团员民主评议中能做到实事求是。
   (三)优秀团干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院团委委员,系团总支委员,班级团支部委员(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标准:政治上立场坚定、与党中央、团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认真负责、创新、务实、有责任感、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团的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学习成绩优良。
   (四)优秀团员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全院在籍共青团员
    2、评选标准:深入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向上,热心参加公益活动,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讲文明礼貌,学习成绩优异,严格要求自己,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优秀志愿者评选对象及标准:
    1、评选对象:参加校内各职能部门、各系的志愿服务岗位的同学以及校外“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同学。
    2、评选标准:在校内各职能部门、各系的志愿服务岗位按要求完成岗位任务好,超过规定的志愿服务时数;校外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代表性、先进性,在校内外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新闻报道。
   (六)“先锋奖”评选内容及标准:
    1、评选对象:优秀班长、优秀副班长、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组织委员、优秀宣传委员、优秀学习委员、优秀纪检委员、优秀劳动委员、优秀生活委员、优秀女生委员、优秀文娱委员、优秀体育委员、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公寓委员
    2、评选标准:参看“第二大点参评条件”中“个人奖项参评条件”。
   (六)院级优秀评选比例:
    1、优秀志愿者:各系按志愿者总数的5%上报;
    2、优秀团员:各系按团员总数的2%上报;
    3、优秀团干:各系按团干总数的8%上报(院团委学生会单列);
    4、先进团支部:经贸系上报3个,软件学院、民政、外语、电子、文法、康复、社工、艺术每系上报2个,殡仪系上报1个;
    5、红旗团总支:10个系团总支评选2个,学生管理团总支、社团管理团总支、公寓管理团总支、护校队管理团总支、文体委管理团总支、膳管委团总支评选1个;
    6、先锋奖:各系按班级总数的10%上报;
   (七)(建议)系级优秀评选比例:
    1、优秀志愿者:各系按志愿者总数的10%评选;
    2、优秀团员:各系按团员总数的8%评选;
    3、优秀团干:各系按本系团干总数的30%评选;
    4、先进团支部:按各系团支部总数的15%评选;
    5、先锋奖:各系按班级总数的20%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系于4月27日以前完成本系的系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先锋奖”的评先评优工作,并按建议比例自行奖励;
    2、各系于4月28日下午5:30以前将院级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按院级评选比例)名单上交团委办公室;
    3、团委将于4月29日—5月8日公示,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进行投诉,投诉电话2823963;望各团总支严格按评选要求评选,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党委予以处理。
    4、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要2000字以上,红旗团总支申报材料要2500字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字体要求仿宋、4号,行间距24磅,页边距2.5cm,标题为黑体小2号;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4月28日下午5:30以前发至huhu_10281@sina.com
附件1:红旗团总支申报表(点击即可下载)
附件2: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优秀志愿者登记表
附件4:优秀志愿者评审一览表
附件5: 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6:优秀团员评审一览表
附件7:优秀团干登记表
附件8:优秀团干评审一览表
附件9: “先锋奖”登记表
附件10: “先锋奖”评审一览表

                                             共青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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