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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自:学子家园 时间:2008-3-21

各系:
    为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院2008届毕业生中组织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达到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
    6、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省级优秀毕业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下同)至少一次;
    (2) 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两次;
    (3)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7、除1—5项外,院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寝室长)至少一次;
    (2) 被评为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两次;
    (3) 在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曾获院级表彰。
    二、推荐名额
    1、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民政系

社工系

康复系

殡仪系

电子系

软件学院

经贸系

外语系

文法系

艺术        

13

8

9

5

11

12

18

11

7

7

 

 

 

 

 

    2、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如下:

民政系

社工系

康复系

殡仪系

电子系

软件学院

经贸系

外语系

文法系

艺术       

26

16

18

10

22

24

36

22

14

14

 

 

 

 

 

    三、评选办法
    1、班级提名。
    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考察。
    对班级提名对象,各系必须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班级的意见后,做出鉴定,于4月10日前完成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院推荐。
    学生处全面审核各系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在校内张榜和在民院学子家园(http://www.myxzjy.com)和学生工作处网页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广大师生举报,公示时间为三天(4月14日—4月16日),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学生工作处胡业权(电话:2823963 )反映,E-mail :csmyxsc@126.com 。
    4、省教育厅审定。
省教育厅对学校提出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逐一审查,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
    1、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经学院评定的院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建设全国示范性院校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毕业生安全离校工作。
    2、请各系于4月11日下午5:30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及其Word电子文档、《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及其Word电子文档,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报送学生处,请按登记名册的顺序排列好获奖证书(相关表格请到学生处内网“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样式不能改变)。
六、系级优秀毕业生请各系按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评选细则由各系自行确定,必须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各系自行表彰。
    七、省、院、系三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不宜重叠。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点击下载)
附件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附件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点击下载)
    请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特此通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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