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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届毕业生托管户口和档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自:学子家园 时间:2007-5-30
 

各系部:
    为了方便广大毕业生办理相关毕业手续,解决毕业生毕业后有关户口和档案去向的后顾之忧,经与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协商,我院毕业生今年可选择将户口档案托管省中心,现将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托管的有利之处:
    1、选择托管的毕业生可以放心地去找工作,等工作稳定后再从省中心迁至就业单位,既少麻烦,又可靠。
    2、托管后需流动的学生,只要执毕业证书和单位接收函到托
管单位办理迁出手续(迁回原籍无需接收函),无需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也无须缴纳改派费用150元/人次。未托管但已办理过《报到证》的学生要办理改派手续,教育厅将收取150元/人次。
    3、托管后可从毕业之日起计算工龄。
    4、托管后可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5、托管期间,可办理结婚证明、准生证、保险和离校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二、办理程序:
因省中心面向全省百余所高校办理托管手续,毕业生托管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申请将户口和档案托管到省中心的毕业生到各系就业干事处报名并签订《户口、档案托管合同》(该合同一式两份,省就业指导中心和毕业生各执一份)。  
     办理托管须交的材料为:《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黑白正面免冠照片、本人的户口底卡(凭开具到省中心的《报到证》到户口管理室取出)、《报到证》和档案,由各系就业干事收好后于本系毕业生离校后两天内交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由学院将以上资料统一交省就中心。
    三、收费标准:
   1、托管费用为:户口10元/月,档案5元/月
   2、第一年和第二年免收毕业生档案托管费5元/月,只收取户口管理费10元/月,第三
年开始收取档案托管费,即从第三年开始托管费为180元/年。
    3、 列入贫困生档案的贫困生可申请减免第一年托管费用的40%。
托管工作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开展,请各系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因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各项政策优惠,收费低,为维护广大毕业生权益,各系不得向学生推介人才交流中心等其它托管机构。

 

 


                                                 学 生 工 作 处

                                                  200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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