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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来自:学子家园 时间:2007-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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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我院学生社团组织(以下简称为社团)的管理,引导社团组织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促进我院社团组织工作的良好开展,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 在院团委学生社团管理部的基础上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为学社联)。学社联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的全院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群众性团体。 学社联以 “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创新意识,规范协会管理,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充分发挥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校园精神文明、进一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生力军作用,为全院学生提供一个发现自我、展示自我、锻炼自我、发展自我的平台。 学社联常设主席团,下设评估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宣传中心、新闻中心、办公室、会员权益中心、外联中心,网络中心。各部门分别设主任和副主任等若干名。学社联全面负责院级社团工作,协助院团委宏观调控各系团总支社团部工作。 二、社团分级管理 社团分为院级社团和系级社团。院级社团为综合素质类社团,主要为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拓展搭建平台;系级社团为专业社团,主要是第一课堂专业教学的延伸,应该成为专业知识、技能竞赛、提升学生专业水平的载体。院级社团受院团委直接管理,系级社团受系党总支和院团委宏观指导,主要受其所在系团总支的管理。各系原则上要求本系学生至少参加一个系级社团和一个院级社团。凡属学院批准的贫困生同学,可以免费参加一个系级社团和一个院级社团。社团会费由学生自主进行管理,各系团总支和院团委进行监督和核查。由社团理事会会计保管存折和卡并负责记账,由出纳负责保管密码并负责收支经费,确保钱账分离。社团所开支的任何经费均需先经过社团理事会成员同意并签字,上报至挂靠单位负责老师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经费需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审批表》(附表1),如出现挪用社团经费等违规问题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学生参加或组织院、系两级社团活动,可以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的依据。 三、社团的成立与注销 社团成立: 各系各专业均要成立至少一个专业社团,并有骨干教师作为该社团的指导老师,所有系级社团可以面向全院学生开放。 凡成立新的系级社团,应先填写以下资料: 1、 成立社团的申请书; 2、 学生社团申请登记表(附表2); 3、 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表(附表3); 4、 社团的《章程》; 5、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附表4); 6、 社团学期活动计划; 7、 学生社团会长登记表(附表5); 8、 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登记表(附表6); 9、 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请各系团总支于11月17日下午5:30前将本系所有社团(新成立的和以前已成立的社团)的上述材料和各系成立社团部的文件一份交团委,院级社团直接报送院团委,所有社团均需经院团委审批同意后方能成立,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申请成立新社团必须与学院其他社团性质不相冲突。院级社团直接向学社联申报;系级社团由系团总支审批后报系党总支和院团委批准。凡未经院团委批准私自成立的社团组织属非法社团组织,非法社团的创建人、负责人等采取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和开展活动均属非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具体请参照附件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条例》。 请全院学生切勿参加非法社团组织,并欢迎对非法社团进行举报,举报方式为: 1、学社联投诉建议信箱(一栋教学楼大厅); 2、团委联系电话:2823963; 3、电子邮箱:csmyxueshelian@126.com。 社团的注销: 因特殊原因需要注销的社团,应先填写以下资料: 1、《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附表7); 2、《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附表8); 3、社团管理部门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上述材料和各系注销社团的文件上交院团委备案,院级社团直接报送院团委备案,所有社团均需经院团委审批同意后才能注销社团,并按有关规定清算财务。 四、社团的组织结构 社团均需设立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以内、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协会下设理事会、各职能部门。理事会为协会的权利机构,有权决定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和经费的开支,有权修改协会章程,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会员在150人以内的社团理事会规模设8人;200人以上的设10人;500人以上的设12人。理事会由选举产生,社团会长的聘任必须经过演讲竞聘的方式产生。社团会长、团支书是社团法定理事主要成员。 五、社团经费管理和监督 院级社团会费的收取须经院团委批准,系级社团会费的收取须经系党总支的批准。社团的会费、接受的捐赠与资助、开展服务性活动获得的经费和获奖经费的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用于该社团章程规定的活动。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也不得私自在社团成员中进行分配。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分别负责对所属社团经费定期进行核查,并通过随机组织协会会员调查的方式,了解该社团是否如实地开展了账本上的相关活动。院团委将不定期对全院社团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生问题,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举报方式详见本文件第三条。具体请参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机制》。 六、社团活动的开展 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应高度重视社团的活动开展,积极采取措施为社团开展活动搭建舞台、拓展空间、提供机会,并在实践中对社团活动的开展模式不断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系级社团每月应开展一次与本协会相关的活动,活动范围针对本系或全院学生。院级社团每学期应开展至少一次大型活动。各社团需用到学生会议厅、青春俱乐部等场地均须填写《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申请表》(附表9)。各社团悬挂横幅和张贴海报等前均须填写《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申请表》(附表10)、《学生社团悬挂横幅申请表》(附表11)。院级社团的宣传海报、条幅等须经过院团委审批后方能张贴,系级社团须在经过院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服务长廊、中心花坛等学院中心地带进行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宣传活动。系级社团其他宣传活动须由所在系党总支审批后方可进行。 各级社团如需外出参加活动或者邀请外校社团等演出团体来校参加活动均需填写《学生社团外联活动出入校园申请表》(附表12),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违规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社团活动的档案整理 每月5号以前由各系社团部部长将上月6号至本月4号的社团活动资料交学社联办公室(大学城青春俱乐部内),活动资料应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每个活动需jpg格式的照片六张,照片应包括:宣传照片、比赛过程照片、全体选手和指导老师照片等)或DV。文字材料格式为:A4打印纸张,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段落的行距为24磅,标题为三号宋体,内容为四号宋体。所有上交材料均不返还。院系各社团在上报材料的同时,必须做好自身的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 八、社团干部培训 培训是为了将社团负责人培养成思想统一,综合素质高,精熟社团知识,推动所在社团更好的向前发展的“社团人才”而设立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程序;为社团负责人了解社团的发展前沿,知晓社团的历史,提高技能,革新理念提供平台。通过对社团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各学生负责人在社团工作中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用发展的眼光,创造优良的工作方式方法,开展优质的精品活动,打造优秀社团,培养团结协作精神,以“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创新意识,规范协会管理,丰富校园文化”为宗旨,共建和谐校园。 社团培训班分为: 1、会长培训班; 2、会计、出纳培训班; 3、院、系两级主要社团干部培训班。 九、评优 社团评优细则详见附件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评优细则》。 社团干部评优细则详见附件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干部评优细则》。 十、资料下载 以上所有表格适用于院级社团,可在民院学子家园网站(http://www.myxzjy.com)“学社联”栏目内下载。各系团总支参照“学社联”栏目内表格格式自行制作适用于本系协会的表格。 各党总支、院团委、各系团总支应高度重视社团的发展,建立完善的社团考核、评比、表彰、奖惩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社团脱颖而出的良性竞争氛围。同时应对优秀社团在工作中重点支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努力造就一批“精品”社团,使其成为社团发展中的主力军,为我院创建全国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建院20周年院庆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条例(试行) 附件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评优细则(试行) 附件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干部评优细则(试行) 附表1: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审批表 附表2:学生社团申请登记表 附表3:学生社团基本信息表 附表4: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 附表5:学生社团会长登记表 附表6:学生社团理事会成员登记表 附表7: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附表8:学生社团注销登记表 附表9: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申请表 附表10:学生社团张贴海报申请表 附表11:学生社团悬挂横幅申请表 附表12:学生社团外联活动出入校园申请表 中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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