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谓心理咨询
一提到心理咨询,很多同学会认为只有有“病”或“心理问题”的人才需要。而他们观念中的“病”或“心理问题”往往是精神病、神经病或心理变态。其实这是对心理咨询的误解。为了让各位同学能够准确理解“心理咨询”,有必要对一些概念予以澄清。
“精神病”是指人的大脑功能紊乱导致神志错乱,心理和行为异常,有幻觉、妄想、木僵、痴呆等异常症状,如精神分裂症。它不属于心理咨询的范围,而是精神科医生的事。
“神经病”是指人体内神经系统受损后产生的疾病。这些器官的受损有一定的规律性,主要呈现感觉和运动方面的改变,如感觉过敏、疼痛或麻木,但精神上没有异常,不出现思维、情感和行为的破裂或紊乱。常见的神经病有坐骨神经痛,癫痫等。
与“神经病”名称类似的还有个概念叫“神经症”。“神经症”主要是由心理、社会因素导致产生的一类心理疾病,神经系统没有病变,它的预后一般比神经病、精神病要好。神经症是一组功能性疾病,包括神经衰弱、癔症、强迫症、抑郁性神经症、疑病症、恐惧症、焦虑症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大脑皮层功能发生暂时的、可逆性的紊乱。
“变态心理”亦称异常心理或病理心理,它是指人们的心理活动,包括思想、情感、行为、态度、个性心理特征等方面产生变态或接近变态,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活动异常,如性洁癖、恋物癖。 通常,人们总是把在群体中出现频率高的心理现象称为常态,反之则称为变态。
什么是心理咨询(Psychological counseling)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心理咨询是一个过程,其间咨询员(者)与当事人(Client,又译为“来访者”或“来询者”)的关系能给予后者一种安全感,使他可以从容地开放自己,甚至可以正视自己过去曾经否定的经验,然后把那些经验融合于已经转变了的自己,作出统合。香港学者林孟平认为,咨询是一个过程,在这过程中一位受过专业训练的辅导员与当事人建立一种具有治疗功能的关系,协助对方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进而欣赏自己,克服成长中的障碍,充分发挥个人潜能,使人生有丰富的发展。我国学者钱铭怡认为,咨询是通过人际关系,应用心理学方法,帮助来访者自强自立过程。
上述心理咨询的定义,都对心理咨询的要素做了概括。据此可以把心理咨询定义为:
心理咨询是来询者就自身存在的心理不适或心理障碍,通过语言文字等交流媒介,向有专业技术的咨询人员进行诉说、询问与商讨,在其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共同的讨论找出引起心理问题的原因,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寻求摆脱困境、解决问题的条件和对策,以便恢复心理平衡、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完善自我、实现自我。
二、心理咨询对象:你、我、他
人的心理健康与不健康无明显的界限,它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具体来说,如果将人的心理健康比作白色,不健康比作黑色,那么在白色与黑色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缓冲区域——灰色区,大多数人都散落在这一灰色区域内。灰色区可谓非器质性精神痛苦的总和,其中包括心理不平衡、情绪障碍和变态人格。灰色区可进一步分为浅灰色区和深灰色区,两区之间并无明确界限。浅灰色区的人只有心理冲突而无变态人格;深灰色区的人则患有某种异常人格和神经症。
所以,心理咨询对象包括具有不同层次的心理问题的人:
(1)处于浅灰色区的群体,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各种心理压力,引起矛盾冲突而产生适应及情绪障碍者。这类人是心理咨询的主要服务对象。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属于一般心理问题,且主要是发展性的。
(2)深灰色区的患者,包括各种神经症、人格障碍和性心理障碍者。
一般心理问题人人都会遇上,心理障碍与神经症的患病率却很低。但即使得了神经症或心理障碍也没有什么丢面子的,因为它们只是我们未能处理好内心愿望与环境间关系的一种表现而已。所以说心理咨询面向你、我、他。
三、心理咨询人际关系特点
心理咨询人际关系与教育、医疗及交友中人际关系的区别: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要给来询者以指导、帮助、启发、教育和劝告,从这种意义上说,心理咨询有一定的教育作用,但它却不同于教育。因为来询者并不是前来学习某种知识和技能,也不是寻求品德上的教诲,双方不是教与学的师生关系,咨询人员不能以教育者自居,去教育来询者。
心理咨询有治疗作用,它似乎也遵从医疗的模式。然而,它不是真正医学意义上的治疗,咨访关系也不等于医患关系。医生给患者治病,医生居主导地位,医疗方案应由医生制定,所开处方不必和患者磋商,患者只须遵从医瞩接受治疗。而心理咨询的过程却是咨访双方共同讨论的过程,咨询人员虽要帮助来询者分析问题、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但咨询人员绝不把自已的意见强加于人,事后行动的决定权在来询者自己,咨询人员只扮演"参谋"的角色。这一点与医生不同。
在咨询过程中,来询者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可以向咨询人员敞开心扉尽情倾诉心中的苦闷,其推心置腹的程度不亚于对待最知心的朋友。因而咨访双方又近似朋友关系。但是咨访关系不等于生活中的朋友关系。因为咨询人员一般不向来询者诉说自己的烦恼,也不谋求与来询者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联系,所以咨访双方不是生活中的朋友关系。
心理咨询是一种磋商行为,咨访双方是在咨询范围内的一种彼此合作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一般随咨询活动的结束而结束。具有如下4个特点:
(1)咨访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是以来访者迫切需要得到帮助、主动来访为前提;
(2)咨访关系是在特定地点和时间内建立的具有隐蔽性和保密性的特殊关系;
(3)咨访关系是一种治疗联盟,它能给予当事人心灵上的震动,使他获得自我的重新认识与调适;
(4)咨访关系由于没有一般人际关系所具有的利害冲突与日常的瓜葛,没有那些陈旧的社会交互作用,因此这种关系是强有力的,也非常有效的。
四、心理咨询的作用
(1)帮助同学们认识到自身问题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自己尚未解决的内部冲突,而不是由于外界的影响造成的。只要改变了内部的心理冲突,不仅问题得到了解决,同时也使自己变得更加坚强。
(2)为同学们更加有效面对现实问题提供机会。很多同学在应付现实问题时往往采取一些无效的防御反应,如逃避、理想化或过分责备他人等。通过咨询可以帮助这些同学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和外部世界,并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方式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3)帮助同学们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引导大家去发现真实的我并相应地生活。
(4)帮助同学们增加心理自由度,给予同学们更多的心理自由机会。如,很多同学缺乏让别人知道自己存在不足的自由。通过咨询,可以发现自己到底在哪些方面缺乏自由,进而增加这种自由。
(5)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困扰,而是被其对事情的看法所困扰。这种看法往往是歪曲的、不合理的。心理咨询可能是第一次为同学们提供这样一次机会,使大家对自己的不合理观念进行思考,并代之以合理的观念。
五、心理健康的十项标准
(1)充分的安全感: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如果惶惶不可终日,人便会很快衰老。抑郁、焦虑等心理,会引起消化系统功能的失调,甚至会导致病变。
(2)充分了解自己,对自己的能力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断。如果勉强去做超越自己能力的工作,就会显得力不从心,于身心大为不利。由于超负荷的工作,甚至会给健康带来麻烦。
(3)生活目标切合实际。由于社会生产发展水平与物质生活条件有一定限度,如果生活目标定得太高,必然会产生挫折感,不利于身心健康。
(4)与外界环境保持良好接触。因为人的精神需要是多层次的,与外界接触,一方面可以丰富精神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
(5)保持个性的完整和和谐。个性中的能力、兴趣、性格与气质等各种心理特征必须和谐而统一,方能得到最大的施展。
(6)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很快,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就必须不断学习新的东西,使生活和工作能得心应手,少走弯路,以取得更多的成功。
(7)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中,有正向积极的关系,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能适度地表达和控制自己的情绪。人有喜怒哀乐不同的情绪体验。不愉快的情绪必须释放,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发泄过份,否则,既影响自己的生活,又加剧了人际矛盾,于身心健康无益。
(9)有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人的才能和兴趣爱好应该充分发挥出来,但不能妨碍他人利益,不能损害团体利益,否则,会引起人际纠纷,徒增烦恼,无益于身心健康。
(10)在不违背社会道德规范下,个人的基本需要应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当然,必须合法,否则将受到良心的谴责、舆论的压力乃至法律的制裁,自然毫无心理健康可言。
在进行心理健康判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心理健康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心理健康的人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
(2)心理健康与病态之间很难找到确切的界限。
(3)心理健康是动态的,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4)上述标准仅仅反映个体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所应有的心理状态的一般要求。
